交警事故档案的保留期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处理程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 :保管期限为2年。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
致人伤残、死亡1至2人的事故:保管期限为5年。
致人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永久保管。
涉外事故:
除逃逸等严重情况外,保管期限为20年。
车辆出险维保记录:
原则上应保存不少于三年,但实际保存时间可能更长,具体年限可咨询保险公司或维修企业。
交警出警事故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年,且道路交通事故案卷应当在结案后三十日内移交、归档。
综上所述,交警事故档案的保留期限主要分为2年、5年、20年及永久保存,具体保存期限取决于事故的性质及处理情况。建议相关当事人及保险机构详细了解并遵循这些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