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全称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 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属于一种 民事权利,并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发表权:
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
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
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
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软件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全面保护,涵盖了软件作品从创作完成到公开发表、再到传播利用的各个阶段。软件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也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