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额度如下:
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一年的免税额度为 20万元,这一政策自201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
建议:
小规模纳税人应确保其月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上述免税额度,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对于销售额超过免税额度的部分,应按照相关税率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