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丢失物品多少价值可以立案的问题,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一般情况
丢失物品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以立案。具体金额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一千元是起点。
盗窃情形
如果遗失物品有被盗窃的情形,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
入户盗窃
若存在入户盗窃的情形,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不用考虑被盗窃的数额。
侵占情形
物品被他人拾取后拒不归还,一般情况下达到1万元即可立案处理。
跨地区盗窃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进行判断。
情节与后果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综上所述,丢失物品立案的价值标准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即可报案,但具体立案标准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涉及入户盗窃或他人拾取后拒不归还的情况,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