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可以报销的项目包括:
就诊期间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
这是工伤报销的基本项目,涵盖了因工伤所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
住院时食宿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可以获得的食宿补助费,以及在必要情况下申请的营养补助费。
交通费:
工伤职工因治疗需要产生的交通费用,包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
康复护理费:
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需要的护理费用。
伤残辅助器械的置办费:
工伤职工因伤残需要配置的辅助器械费用。
工伤期间的工资:
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补偿。
伤残津贴:
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领取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生活护理费:
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领取生活护理费。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的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中,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支付比例和金额根据工伤保险政策及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工伤职工及时与当地劳动局或工伤保险机构联系,了解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