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属于 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具体来说是 承揽合同。
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种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而施工合同则是其中的一种。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施工合同在性质上属于承揽合同,因为它符合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即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交付成果,定作人(发包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具有承揽合同的性质,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明确权利义务、完成特定施工工程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