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主要职责包括:
关押未决犯罪嫌疑人:
看守所主要负责关押那些还未定罪的嫌疑人和短期刑事犯,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并监督侦查机关的工作。
卫生劳动:
在押人员虽然不需要像监狱服刑人员那样每日参加劳动改造,但他们每天需要参与监室的卫生劳动,包括刷厕所、洗碗、拖地板、铺被子、擦床板等。
教育改造:
看守所会组织在押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思想道德教育等,以促使其思想转变和教育改造。
生活管理:
看守所负责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如饮食、卫生、医疗等,并确保其在押期间的生活条件和安全。
监督侦查:
看守所还需协助侦查机关挖掘余罪,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以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纪律管理:
看守所对在看守所内的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确保其人身安全和监所秩序,并制定和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如背监规、弟子规等。
组织活动:
看守所会定期组织在押人员参与大扫除、放风等活动,以维护监所环境整洁和秩序。
法律程序支持:
看守所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法律程序的正常开展提供支持。
综上所述,看守所的主要任务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被羁押的人员进行安全看管、教育改造、生活管理和服务,以维护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