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环保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 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2. 明确的举报对象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形;
3.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或污染源信息;
4.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材料,可能包括行业核心秘密材料、内部文件、财务票据、隐蔽违法行为的证据(如录音、照片、录像)、自动监测设施设置参数、控制软件程序编码等。
举报方式包括:
拨打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69;
通过环保部门官方网站的举报窗口进行举报;
登录“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其他环保部门提供的举报渠道。
举报时,请确保留下您的姓名与联系电话,以便环保部门及时与您联系并反馈处理结果。同时,您也可以要求环保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