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婚姻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证件准备
双方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免冠照片等必要证件。
如果是离婚后的再婚,还需携带离婚证。
选择登记地点
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填写申请表格
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提交材料
除了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交证明双方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配偶、无直系血亲等证明材料。
如果是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和声明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准予登记。
登记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现场拍照,并缴纳相应手续费用,随后通知当事人领取结婚证。
注意事项
当事人应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婚姻登记。
如果是异地婚姻登记,建议提前在网上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
通过以上步骤,跨省婚姻可以顺利进行,并顺利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