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的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顺产或早产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剖宫产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申领流程
生育津贴申领实行全程网办“零跑腿”,申报工作可由单位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申报。
综上所述,胶州的生育津贴标准较为详细,涵盖了不同生育情况下的津贴标准和相关补贴。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最新的政策文件进行具体了解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