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属于 书证的范畴,这是广泛接受的法律观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表等书面材料的形式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照片作为书证的一种,是以其记载的符号文字来作为证明案件的证据。
此外,照片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作为物证使用。物证是指以物品、痕迹等实物形式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照片如果用于记录犯罪现场的状态或展示作案工具、血迹等内容,那么它可以被视为物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照片同时属于书证和物证,而是根据其在具体案件中的用途和所证明的内容来确定的。
综上所述,照片主要属于书证,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作为物证使用。无论照片作为哪种证据,都必须经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查,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