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通常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即放弃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一个民间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自愿原则:
净身出户必须是当事人真实、自愿的行为,任何形式的强迫、威胁或欺骗所达成的净身出户协议都是无效的。
协商一致: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约定一方净身出户,法律并不阻止这种自愿行为。
法定条件:
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存在其他法定过错,在离婚时可能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甚至可能净身出户。
法院判决: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净身出户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发生,但它并不是法律所强制要求的,而是基于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判决。此外,净身出户的一方应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不会因此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