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以盈利为目的:
企业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通过提供商品和服务来换取收入。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自主进行经营决策,并独立承担经营结果,包括盈利和亏损。
独立核算:
企业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对自己的经营成果进行系统的记录、计算和分析。
组织性:
企业是一种正式的组织,具有名称、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不同于个人、家庭或其他非正式组织。
商品性:
企业的经济活动围绕市场进行,其产出和投入都是商品,企业本身也是商品。
营利性:
企业直接从事经济活动,以赢取利润为直接和基本目的,通过资本经营追求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
独立性:
企业在法律和经济上完全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与其他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地位上平等。
社会性: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
能动性:
企业能够主动适应市场变化,进行创新、调整经营策略,以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
竞争性:
企业之间在市场中进行竞争,通过竞争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法律地位:
企业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受到法律的保护。
产权清晰:
企业拥有明确的产权,能够独立进行经济行为,享有经济利益。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基本属性,决定了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和发展方向。不同类型的企业(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这些特征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上述特征是大多数企业所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