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转出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由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社保参保缴费凭证》。
提出转移申请
向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准备相关材料
包括参保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
办理转移手续
在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会办理社保基金的划转,并终止原参保关系。
转移清单和账户明细
转移过程中,转出地会提供《社保转移清单》及《社保账户明细》。
办理医保账户结清
本人需持《社保转移清单》到社保局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及医保账户结清手续。
接收函件
新就业地的社保局开具《接收函》,并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账号等信息。
办理续接手续
新单位在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