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路的管理主要归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来说,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则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此外,乡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也参与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而村民委员会则可以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因此,如果您需要修建或维修农村道路,建议首先联系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