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免类型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从时间上划分
定期减免: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减税免税,过期一般不再继续减免照顾。
不定期减免:对特定纳税人和特定征税对象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的减税、免税,没有固定的减免时间限制。
从性质上划分
政策减免:配合国家有关政策所给予的减税、免税。
困难减免:对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纳税有困难而给予的减税、免税。
一般减免:其他一般性的减税、免税。
从与税法的关系上划分
法定减免:税法明文规定的减税、免税。
非法定减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制定某些减税、免税规定。
减免税的具体形式
税基式减免: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应用形式有设起征点、免征额和允许跨期结转等。
税率式减免: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税收的减免。
税额式减免:通过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额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和核定减征额等。
这些分类方式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税收减免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