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冻结的财产范围包括:
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
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等。
特定动产:
如车辆、设备等也在冻结之列。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后,可以被冻结。
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如果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冻结财产时,有一些财产如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等被排除在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此外,根据相关条约或协定,某些财产也可能免于查封、扣押、冻结。
建议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详细列出需要冻结的财产,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以确保合法、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