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执行前”是指 在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的法律文书送达看守所后,到监狱将罪犯收监前的这段时期。具体来说,这段时间包括了以下几个阶段:
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法院在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看守所。
看守所送交监狱:
看守所收到法律文书后,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决定:
在罪犯交付执行前,如果监狱发现罪犯可能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对罪犯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总结来说,“交付执行前”是一个关键的时间段,涉及法院、看守所和监狱等多个机构的协调和操作,旨在确保罪犯能够按照法律规定顺利交付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