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免税证明的开具方法如下:
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获取
携带个人第二代身份证件或个人身份综合信息和密码登录系统。
在自助终端上选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查验”功能,进行打印。
登录地税局门户网站
登录地税局门户网站的“个人所得税专区”栏目。
输入个人第二代身份证件或个人身份综合信息和密码。
点击“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查验”进行打印。
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一式二份)。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免税证明的条件
个体工商户需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的免税资格。
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表格和证明文件,如注册证件、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注意事项
免税证明通常无需开具,符合免税条件即可享受免税待遇。
如果是经审批减免税的,需携带相关批文。
个体户无需开具免税证明,符合国家免税要求即可享受免税,税务局无权干涉,也不会打证明。
建议:
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免税证明前,先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