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口流动婚育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需要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提交给发证机关。
准备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
户口簿和身份证。
已婚的需携带《结婚证》。
已生育的需携带《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计划外生育的,需携带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然后,申请人需将材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将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办理流程
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如果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会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在补办期间,现居住地可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注意事项
《婚育证明》的办理是免费的。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婚育证明》,不得出借、转让或涂改。如丢失或严重损坏,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证。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人口流动婚育证的办理。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获取《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