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宗族家族制度。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了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保证了嫡长子继承王位,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诸子,诸弟的继承权争端,成为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
西周宗法制中,周王是最高统治者,也是全体姬姓宗族的"大宗",即最大的族长。天子的宗庙称为"太庙"。历代的周天子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天下"大宗"的地位,其他诸子在各自的封地建立宗庙,各有自己的"氏"号,受封者成为这些别宗的始祖。在诸侯国内,国君又分封自己的兄弟,建立卿大夫,卿大夫之下还有士。这种层层相属的宗法关系,使族权和政权合一,自"天子"以下的各级贵族,名有不同的政治地位知经济特权。
各级奴隶主贵族十分重视这种宗法关系,尊奉他们共同的祖先。周王是"大宗",其他是"小宗",各级"小宗"都必须团结在周王的周围,对周王无限崇敬,这就是"敬宗"。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
井田制度是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在周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周天下以天下宗主身份,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将一部分土地分给卿大夫,卿大夫再将部为土地分给士,这样就形成层层相属大小不等比较稳定的奴隶制经济单位。
周朝将一些良田整治成十分方正的大小相连的方块田,这就叫周代井田。耕作井田的农夫,称为"庶人"或"庶民,他们长年为奴隶主贵族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