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的执行方式如下:
执行地点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执行期间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期计算: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并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特殊情况
在特定条件下,拘役可以实施监外执行,例如罪犯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生活无法自理等。监外执行的办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和程序。
总结:
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刑罚方式,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