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案专利是指 将一项专利申请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具体来说,当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含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时,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分案申请享有原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但在其他方面是完全独立于原申请的,例如分案申请需要缴纳全部申请费,原申请的撤回、放弃或被宣告无效等对分案申请并不产生影响。
分案申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原申请文件不符合单性要求:
当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申请主题的单性要求时,需要修改原申请文件,把删除的部分内容再分成多件专利,然后提出新的申请。
原专利申请被驳回、撤销或视为撤回: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撤销或者视为撤回,则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提高专利的审查效率:
将一项复杂的专利申请分立成多项专利,可以使得专利审查过程更加高效,便于专利的后续管理和维护。
需要注意的是,分案申请的申请日与原申请的申请日一致,且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专利的类别。此外,提出分案申请必须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下达授予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超过两个月的时间规定,视为放弃分案申请。
综上所述,分案专利是一种将原专利申请分立成多项专利的方法,旨在提高专利审查效率和管理便捷性。申请人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提出分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