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抚恤是指 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定期发放的一定金额的抚恤金。这种抚恤金主要用于抚慰遗属或特定人群,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定期抚恤金体现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其遗属的关怀和尊重,并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得到完善。
具体对象包括:
1. 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收入的;
2. 虽有一定生活收入,但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的;
3. 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因读书或伤残而无生活来源的;
4. 弟妹未满18周岁,且必须是依靠军人生前供养的。
定期抚恤的标准和条件由国家统一制定,但具体标准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各地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定期抚恤金不仅包括经济补助,还包括精神抚慰,旨在全面照顾和帮助优抚对象。
综上所述,定期抚恤是国家对特定优抚对象提供的定期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以帮助他们度过生活困难,并体现国家对他们的关怀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