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管公租房是指 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自行管理,并用于向员工提供的福利性住房。这类房屋的所有权归单位所有,而使用权则分配给员工,员工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具体来说,自管公房与直管公房的主要区别在于管理主体:
直管公房:
由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这些房屋通常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自管公房:
由各个单位自行管理,这些房屋可能是单位自建的住房,用于分配给本单位员工,所有权归单位所有。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管公房的承租人通常不被视为房屋所有权人,因此在征收补偿方面可能没有明确的规定。
总结来说,自管公租房是一种由单位自行管理并提供给员工的福利性住房,其所有权归单位所有,使用权归员工所有,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