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双倍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期间通常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决途径:
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局内设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示例计算:
假设劳动者工作2年零3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双倍工资差额:5000元/月 × 10个月 = 50000元。
经济补偿金:5000元/月 × 2.5个月 = 12500元。
违法辞退的赔偿金:5000元/月 × 2.5个月 × 2 = 25000元。
总赔偿金额:50000元 + 12500元 + 25000元 = 87500元。
综上所述,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和计算方式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